讲座纪要 | 麦笛(Dirk Meyer):安徽大学藏《论语》类文献《华繁》析论

528日上午,牛津大学皇后学院院士、亚东学院中国哲学教授、牛津大学写本与文本文化中心创始主任麦笛(Dirk Meyer)应邀作了题为“安徽大学藏《论语》类文献《华繁》析论”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是“出土文献与古文字前沿系列讲座”的第十三场,由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副教授武致知(Rens Krijgsman)主持。

武致知(Rens Krijgsman)副教授主持

讲座现场

首先,麦笛教授介绍了“沉默论辩”的概念,这是公元前一千年后半叶的表演哲学的一种。这类文本通过读者的辩证性参与,使读者按照对文本的哲学见解进行实践(即“表演承诺”),从而实现并拥有哲学的潜力。麦笛教授认为《论语》传统中的孔子是这种“沉默论辩”的开拓者。他指出,《论语》在以往长期被视为众多独立语录的汇编,缺乏系统性的思想理论建构,因而孔子往往被视为一位教师或道德领袖,而非哲学概念的汇合点。麦笛教授反对这种看法。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中《论语》类文本《仲尼曰》篇,麦笛教授根据《论语》各篇的命名传统,将这个文本称为《华繁》。通过对《华繁》的研究,麦笛教授认为《论语》已经发展出一种健全的哲学概念,而安大简《华繁》抄本是一种基于论述的文本,全篇具有一种预先构想出的一致性思想,且拥有其物质实现。

麦笛教授提出几点主张:其一,到公元前四世纪,孔子已经被制度化为一个哲学人物;其二,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后半叶,流传着侧重于孔子哲学的不同方面的《论语》类写本;其三,在《论语》传统内部,发展出一种将哲学视为一种表演活动的哲学立场,其理念在于弥合人的所行与所言之间的差距;其四,书面文本是上述表演哲学的核心要素;其五,在具身化的表演中将形式和内容统一的哲学概念以一种沉默论辩的形式实现;其六,在方法论上,我们应将其写本文本视为一个基于论证的文本,其中的各个命题具有一种普遍性的哲学立场;其七,沉默论辩类文本是有意设计的产物。

麦笛(Dirk Meyer)教授演讲

而后,麦笛教授从微观和宏观层面分别对《论语》传统体现的孔子的表演哲学进行分析。首先以“吾与回言终日”一则为例,麦笛教授认为这则格言以极其自觉和反讽的方式,演绎着孔子“行胜于言”的哲学理念。而读者被置于类似孔子的境地,并获得类似孔子的顿悟时刻。这呈现了沉默论辩的运作机制:哲学思想通过读者遭遇直接信息传达干扰时的“顿悟”体验而实现。这种表演哲学同样存在于整本书的宏观结构中。麦笛教授提出,安大简《论语》类文本更加强调了话语交流对真理的阻碍,其文本一方面通过使用简短格言来表达复杂现实的片段实现;另一方面,这些片段在全篇布局中组成更广泛的假定现实的“马赛克”,使每个片段都获得其恰切的思想位置。其文本的核心概念主要是“仁”和“善”,人通过实践“善”的行为来追求“仁”,而不断实现善行和正直品德就称为“恒”。这便是孔子哲学思想的理想化。在写本文本中,思想不是通过明确命题发展出来的,而是通过读者的表演承诺,因此,文本本身就是论证。孔子的哲学不仅仅是文本表达的,读者通过阅读成为孔子哲学的代理人,通过文本来实践儒家行为。

安大简《论语》写本包含25则语录,全文可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围绕“仁”和“善”两个核心概念,并另有一个主题和一个结构性评语。“仁”的部分着重于“仁”的典范,“善”的部分详述了“善”的各个方面。“仁”的生活方式是一种表演活动,只存在于具体行为中——《华繁》认为这些行为就是“善”的行为,“善”的行为是对“仁”的建立。因此,《华繁》的宏观结构反映了“仁”的形而上学主张,又通过接受者的表演行为将其转化为本体论的实现。

除文本正文内容外,麦笛教授还分析了安大简《华繁》结尾的跋文、简12简背的倒书等“副文本”,认为其在文本思想的总结概括、诠释循环等方面发挥作用,从而提出《华繁》文本本身也通过“行”(结构安排)而非“言”(直接说教)达成哲学论证。

最后,麦笛教授对贾连翔先生关于安大简《华繁》文本增积性的理论进行讨论,赞同本篇书手在文本形成中具有创作自觉,可以视为本篇的“作者”。同时,麦笛教授又反对其将本篇视为偶然汇编的观点,提出本篇竹简的续补是一种从一开始就有意进行“延续”而非“增积”。麦笛教授认为,安大简《华繁》体现了文本生产者预设思想的一致性及其物质实现。

随后,现场老师、同学分别就安大简本篇的命名方式及用意、“管仲善=哉”之“善=”的理解、写本中章节顺序的排定、简7背面“人人人人人”的作用、出土文献中有关孔子言论的材料是否有可能为战国人伪托之作等问题踊跃提问。麦笛教授对这些问题一一给予回应,现场气氛热烈。

现场师生提问

最后,主持人武致知副教授对这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讲座在听众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